为严肃考纪,端正考风、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学成绩,特制定固原市实验小学考试制度。 一、监考要求 1、考前20分钟,监考教师到教务处签到,由考场负责人安排当堂考试科目,讲注意事项。 2、考前15分钟,监考教师领取试卷、草稿纸等进入考室。 3、考前10分钟,监考教师宣布纪律,当众拆试卷袋。 4、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,提醒学生写姓名、班级、考号等。 5、各考室内前后黑板擦净,学生书包一律放在讲台前面。学生坐定后,当众拆卷,缺少试卷的,立即报告考场负责人以作处理。学生在原座位等候。 6、监考时,监考教师一前一后呈对角线坐,非监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室内,监考教师不许看书报、不许关教室门、不吸烟、不接打手机、不走动。 7、若试题有“更正”或不清楚的地方,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。 8、监考教师清点试卷后,签字装袋交教务处。 二、考 生 守则 1、每科考前10分钟,考生进考室。 2、按考室、考号对号入座,考生自备垫纸板,学具。一、二年级用铅笔答题,三至六年级考生一律用钢笔字答题,不能使用涂改液或改正纸,不用添卷纸,若作文写不下可写在作文纸的背面。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。 3、考前5分钟发试卷,考生写姓名、班级、考号等。 4、开考信号发出后,学生才能答题。 5、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喧哗。考试中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。 6、考生提问,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,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、卷面缺损、污迹等问题。 7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必须立即停笔,将卷面反扣桌上,监考教师将答卷收齐后,起立,才可退出考室。 三、阅卷要求 1、各阅卷教师按教务处安排进行阅卷。 2、阅卷采取年级组长负责制,谁阅谁负责。 3、阅卷实行封卷流水作业。 4、阅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正确无误地评价。 5、阅完卷经审查后,采取统一登分统计。